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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盛和分享不良资产处置解析之“主动脱保”
来源:管理员 日期:2019-12-26 分享:

  所谓“主动脱保”是指债权人通过与保证人谈判,达成保证人不再对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和解协议,而保证人因此向债权人支付某种对价的一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主动脱保”是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和常见策略,通过“主动脱保”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可以及时消除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阻力,迅速提高资产处置的效率,加快推进不良资产回现进程。为防范“主动脱保”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隐患,做好不良资产的“主动脱保”工作,现做如下提示:

主动脱保

  1.脱保的分类。从债权人的角度而言,脱保大体上可以分为主动脱保和被动脱保两大类。主动脱保是指债权人通过与保证人谈判,达成保证人不再对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和解协议,而保证人因此向债权人支付某种对价的一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被动脱保则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违背债权人意愿的保证人不再对主债务承担保证偿还责任的脱保情形,其中包括因债权方的主观失误导致保证期间经过使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本文主要讨论主动脱保这种脱保方式,主动脱保根据主债权有无抵押物可以分成纯保证类的主动脱保和有抵押物的主动脱保这两大类。


  2.主动脱保的实质。主动脱保这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实质上是债权人与保证人达成的关于免除保证人对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而采取的一种诉讼外和解,它体现的法律文件主要为债权人与保证人签署的债权债务和解协议。这种债权债务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为保证人在约定的时间节点向债权人支付约定对价(通常为和解款项,数额低于保证人所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另一方面债权人免除保证人对主债务承担的保证责任,免除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放弃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向法院撤回对保证人的起诉(或执行申请)、解除对保证人财产的保全措施等等。


  3.主动脱保的前提。债权人愿意将保证人脱保,是因为债权人确信通过主动脱保这种资产处置方式获得的利益可以超过通过其他处置方式获得的利益。为确保达到主动脱保之目的,除了要注意比较主动脱保与其他资产处置方式的成本收益之外,还必须注意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对标的债权估值失真问题。尽调阶段对主债权、保证人的估值数据只能作为处置阶段进行主动脱保谈判中的一个参考数值,不能作为处置阶段谈判的基准数值。只有通过对标的债权、保证人资产的重新估值,才能确保在主动脱保谈判过程中占据主动。标的债权及保证人资产的重新估值重点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抵押财产的价值变动情况;2)抵押财产变现的难易程度;3)有无新发现的债务人的隐匿财产线索;4)债务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解意愿的强弱;5)债务人的其他负债情况;6)保证人、抵押人的财产状况;7)标的债权对外转让的可能价格。只有在对标的债权、保证人资产重新估值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谈判策略。


  4.纯保证的主动脱保。纯保证的主动脱保是指标的债权中没有抵押物,仅有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主动脱保。纯保证的债权由于没有抵押物托底,债权人在对保证人主动脱保时需格外注意核查影响脱保谈判的相关情况,具体包括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其他保证人的财产状况、保证人的财产状况、有无财产被法院查封与控制、主债务人与其他保证人是否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债权人需根据上述的不同情形,制定出符合本债权的脱保谈判策略。


  5.有抵押物的主动脱保。有抵押物的主动脱保是指标的债权中存在抵押物为主债权提供担保的情形,债权人除了获得与保证人脱保和解的相关利益外,还可以通过执行抵押物来实现主债权的主动脱保形式。一般而言,有抵押物的主动脱保由于是先脱保再通过执行抵押物获得受偿,因此对抵押物的估值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对抵押物进行估值时,除了要考虑抵押物的实际价格、处置成本之外,还需重点考虑抵押物能否实际变现这一重要因素,在经济下行周期内,抵押物的变现通常将变得更加困难。在与保证人进行脱保谈判时,必须将抵押物能否按期变现这一因素考虑在内。


  6.实质债务人的主动脱保。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经常存在着主债务人并不是款项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借款人),而保证人却为实际借款人的情形。出现这一情形,债权方如果贸然对保证人(实际借款人)进行脱保,债权方对于因脱保导致的剩余债权的追索将会变得异常困难。因此,在主动脱保谈判之前,必须注意核查保证人是否为实际借款人这一情形,并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7.主动脱保的其它注意事项。在保证人向债权人支付完对价之后,债权人必须完成对保证人的脱保行为。在保证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下,执行法官是否认可债权人与保证人达成的脱保协议是一个在脱保实践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保证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下,部分法院对于当事人达成的脱保协议并不必然认可,即使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脱保协议要求免除保证人的执行义务(或撤回对保证人的执行申请)也并不必然可以免除保证人的执行义务,因此债权人在与保证人进行脱保谈判前必须对相关情形进行考察,以降低可能存在的对保证人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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